根据成都市抗击新冠肺炎疫情表彰推荐评选工作领导小组《关于做好抗击新冠肺炎疫情省级表彰推荐评选工作的通知》(成人社函〔2020〕316号)要求,现对四川省先进基层党组织推荐对象公示如下:
中共成都市新津事丰医疗器械有限公司支部委员会
公示期限为5个工作日,公示期为2020年10月22日至2020年10月28日。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和举报,反映情况须客观真实,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需加盖单位公章,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应提供有效的联系方式。监督举报电话:中共成都市新津区委组织部组织一科(028-82439762)
工作时间:工作日9:00-12:00,13:00-17:00
地址:成都市新津区五津北路111号。